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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工程师》投稿须知

 
《汽车工程师》投稿须知
《汽车工程师》于 1974 年创刊,是由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主管、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主办的、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汽车应用技术类学术期刊,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第一批认定的学术期刊。
1 报道范围与稿件要求
《汽车工程师》以报道汽车产品设计领域的技术研究成果为主,专注于技术开发与应用层面的创新成果,提供实用的汽车设计解决方案。
《汽车工程师》发表的稿件必须具有原创性,不接受已在图书、期刊、学位论文、会议论文、数据库、互联网等处以任何文种公开发表的研究工作。(其中,有国际标准书号或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国内统一刊号的会议论文集视为公开发表的论文集。)如需将研究成果申请专利,请在获得专利申请号或咨询专利代理机构后再发表论文。
《汽车工程师》不接受一稿多投:来稿在审理过程中,作者不应将稿件向其他出版机构投稿,也不应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已向其他出版机构投稿的稿件在撤稿或退稿前也不应向《汽车工程师》投稿。
2 稿件撰写
《汽车工程师》接受综述和研究论文的投稿。综述是作者针对汽车技术的某一领域,对大量研究工作的原始数据、资料和主要观点进行系统地归纳整理、分析提炼,权威地评述有关进展,提出尚未解决的问题,并对该领域的发展进行深层次展望的论文。研究论文主要报道汽车技术各领域最新的、具有原始性、创新性和系统性的研究成果。
来稿一般包括题名(中、英文)、作者(中、英文)、单位及地址(中、英文)、摘要(中、英文)、关键词(中、英文)、中图分类号、基金项目、前言、正文、结束语(或结论)、致谢(可选)、参考文献等部分。
综述类论文原则上应不少于 8 000 字,研究论文以4 000~8 000 字为宜。
2.1 页面布局和结构体例
本刊提供论文模板(前往本刊主页下载)以方便版式的调整。请使用 Microsoft Word 软件排版,A4 纸,上、下页边距均为 2.5 cm,左、右页边距均为 1.5 cm,其余版式设置见论文模板。
请勿使用列表(多级列表)、项目符号、页眉、脚注、尾注、交叉引用,请勿通过换行强行将段落断开,请勿使用空格控制格式。
2.2 题名
题名应简明、具体、确切,中文题名以不超过 20个汉字为宜,英文题名应为中文题名的直译,一般以不超过 10 个实词为宜,每个实词(和题名首个单词)的首字母大写。题名应尽量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符号和术语,不得出现商品(品牌)名称。
2.3 作者和单位
作者不应超过 5 人。中国作者的英文署名按汉语拼音拼写,并按照 GB/T 28039《中国人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则》的规定执行,姓氏在前,姓、名的首字母分别大写;外国作者的姓名写法遵从国际惯例。本刊在作者署名部分不加注通讯作者标记,如需指明通讯作者,请参阅本文 2.6 节。
作者工作单位应写明全称,英译应采用本单位的统一译法,并给出单位所在地城市名和邮政编码。一般只写到一级单位,重点实验室可置于一级单位全称后,共同作为一个单位处理,英文部分应将一级单位名称置于重点实验室名称后。
2.4 摘要和关键词
中文摘要的撰写按 GB 6447《文摘编写规则》报道性文摘的规定执行,一般应包括研究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应具有独立性和自明性,拥有与文献同等量的主要信息,控制在 130~200 字。摘要应排除在汽车技术领域已成为常识的内容,一般不应对论文内容作诠释和评论(尤其是自我评价),一般不应出现公式、图表和引文。摘要应使用第三人称,省略主语。英文摘要应为中文摘要的转译,并尽量采用短句。常用一般现在时、一般过去时,少用现在完成时、过去完成时,一般不使用进行时态和其他复合时态。可使用第三人称,不应使用第一人称。稿件的关键词一般从其题名、层次标题和正文中选出,关键词以 3~8 个词为宜。
2.5 中图分类号
为便于检索、存储和编制索引,稿件应按《中国图书馆分类法》著录分类号。涉及多学科的稿件可给出多个分类号,以中文分号隔开,其中主分类号置于首位。
2.6 基金项目和通讯作者
获得基金资助的科研项目产出的论文应在中文题名后以“*”(上标)注明,并在首页页脚处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和项目批准号。基金项目名称应按相应基金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标准名称填写,多项基金项目应依次列出,其间以分号隔开。如需在出版的论文中加注通讯作者,应提供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汉族可省略)、籍贯、职称、学位、研究方向、电子邮箱地址,并在编辑加工阶段与责任编辑确认。通讯作者置于基金项目下方。(列于参考文献后的作者简介不会排印在正式发表的论文中。)
2.7 前言
前言不是论文的必要组成部分。前言应说明研究工作的背景、意义,回顾所涉及问题的研究历史和现状,明确本文拟解决的问题、采用的方法及创新点。前言应避免大篇幅地讲述历史渊源和立题研究过程,不应过多地叙述同行熟知的及教科书中的常识性内容,不应与摘要雷同,一般可与结论相呼应,但应避免与结论雷同,篇幅一般应控制在 600 字以内。
2.8 正文
用简要的语言能够说明清楚的内容,应用文字表达,用文字不易说明或说明比较繁琐的,可用图或表表达。对已有文献发表的有关内容(如公式推导过程、试验方法等)应尽量引用相关工作,避免重复论证和描述;对用到的数学辅助手段,应防止过分注意细节的数学推演;对试验的具体步骤也应避免过分详细地描述。
2.9 结束语(或结论)
结束语不是论文的必要组成部分。结束语不应是正文中各段小结的简单重复,它应以正文中的试验或考察得到的现象、数据的阐述分析为依据,完整、准确、简洁地指出:由对研究对象进行考察或试验得到的结果所揭示的原理及其普遍性;研究中有无发现例外或本文尚难以解释和解决的问题;与已发表的研究工作的异同;本文在理论上和实用上的意义与价值;进一步深入研究本课题的建议。结束语中一般不作自我评价。
2.10 致谢
致谢不是论文的必要组成部分。作者可向对论文作出贡献的组织或个人予以感谢,基金项目、已列入作者的个人不应在致谢部分出现。
2.11 参考文献
凡论及已发表的观点、数据和材料等,均应在文中相应位置予以标注,并在文末列出参考文献表。应只引用最必要、最新的文献,尽量避免引用未公开发表的文献,不应引用其他文献中引用但未经作者核对原文的文献。请注意引用国内期刊近期发表的相关工作。研究论文建议不少于 10 条参考文献,综述以不少于 30 条参考文献为宜。本刊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参考文献,著录格式和文内标注方法按 GB 7714—2015《信息与文献 参考文献著录规则》执行,并请参考本刊近期出版的论文。
2.12 公式和图表
公式、图、表请全文统一编号,如插图使用分图,则应为每个分图编写图序和图题。表题、图题中一般不宜出现“表”“图”字样。数字、量、单位、简单公式等应在 Microsoft Word中直接编辑,复杂公式请使用内置公式编辑器编辑。图、表应具有自明性,即本身给出的信息即可表达清楚要说明的问题。应避免用图、表、文字重复反映相同的数据。图、表必须由正文引出,不得单独出现,并置于首次被提及的文字段落后,除特别必要外,图、表不应排成通栏,也不应出现外文(量和单位除外)。表格的具体形式见论文模板,不得以截图的方式给出。
插图应以“嵌入式”插入正文相应位置,插图中的文字、图例一般不应遮挡图线,指引线两端不必加圆点、短横线或箭头等。本刊暂采用黑白印刷,作者可自行黑白打印查看插图效果。绘制工程图时,应注意符号与线条的规范化,指引线应排列整齐、间隔均匀、编号有序。绘制函数图时,应注意二维平面坐标轴相交于横、纵坐标轴的最小标值处,标值应圆整,应给出标目(量和单位),使用内标值线,标值线间距一般应相等。在同一图上绘制多条
曲线时,一般应使用不同的线型区分曲线并给出图例,不要利用颜色区分曲线(必要时可利用灰度区分)。仿真图中如有色标,请将色标设置为按灰度排列。流程图可以采用在 Microsoft Word 中插入 Microsoft Visio 对
象的方式绘制。所有插图均应保留可编辑的原始文件以便编辑加工阶段调整。请注意,使用非论文作者自行拍摄或绘制的插图时,必须获得著作权人的相应授权。
2.13 数字、量和单位
数字的使用执行 GB/T 15835《出版物上数字用法》,
4 位及以上的整数或小数应加千分空,数值范围使用波纹式连接号“~”表示。
对于量和单位的名称、符号和书写规则,应按照GB 3100~3102.1~13《量和单位》的规定执行。对于量符号,应使用斜体字母,对于矢量、张量、矩阵,应用黑斜体(pH 例外,应采用正体)。量符号一般为单个拉丁字母或希腊字母,并且不能把量符号作为纯数使用。量符号在首次出现时应说明其含义。对于同一个物理量,其符号必须在全文中统一,同一量符号不得用于多个物理量,必要时可以利用下标加以区分。应优先采用 GB 3101《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中规定的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nternationalElectrotechnical Commission,IEC)推荐的下标符号。凡量符号和代表变动性数字及坐标轴的字母作下标时采用斜体(正、斜体可混合使用),其他情况采用正体。对于单位符号,均采用正体字母,一般不应使用中文符号。书写量值时,单位符号应写在全部数值之后,并与数值间加空格。应注意词头的使用,一般通过增加词头使量的数值处于 0.1~1 000 范围内。图的标目和表的栏目一般采用“量符号/单位符号”的形式表示,如果物理量无量纲,只用量符号表示。
2.14 术语和语言表达
注意使用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公布的各学科名词,不用非公知公用的符号和术语。新术语或尚无合适的汉语术语的,可用原文或译出后加括号注明原文。如使用英文缩写,应于其在正文部分首次出现时给出中文全称并加括号注明英文全称和缩写(汽车工程及相邻专业读者均能理解的除外)。表示同一概念的术语应全文一致,应避免出现商品(品牌)名称。语言表达应准确、简洁、明确、具体,条理清晰、层次分明、论述严谨,应使用书面语,无歧义、语病、错字、别字。应使用《简化字总表》中的汉字,标点符号的使用应符合 GB/T 15834《标点符号用法》的规定。
3 稿件处理
编辑部稿件处理流程如图 1 所示(详细流程请在本刊主页“下载”栏目查阅)。外审、复审阶段到期前采编系统将自动提醒审稿人,逾期后编辑部将采取措施进行催审;初审、复审后的修改阶段作者如需延长修改时间,请向编辑部提出申请;校样确认阶段作者收到审读校样通知后,必须在 48 小时内回复审读结果。
3.1 投稿
请登陆《汽车工程师》网站,在“作者中心”按提示完成投稿,首次投稿请先注册。请注意:编辑部不接受邮箱投稿,也从未与任何第三方机构合作收稿,请注意甄别,以免蒙受损失。投稿前,请确认作者、单位的署名和顺序,稿件提交后,一般不能变更署名。投稿系统中的“通讯作者”是指稿件的联系人,与通常意义的“通讯作者”不同。
3.2 评审与修改
编辑部收稿后将向作者发送收稿通知,并告知稿件编号。预审阶段,主编对稿件的研究内容是否符合本刊的报道方向以及稿件的学术水平和创新性作基本审查,为预审通过的稿件分配责任编辑。初审阶段由责任编辑对稿件的学术水平、创新性和质量进行审查,同时,基本结构、语言表达明显不符合要求的稿件将被退稿。初审通过的稿件由责任编辑提交给 1~2 位审稿人进行外审,外审(复审)意见返回后,责任编辑结合审稿意见决定退作者修改、退稿或提交主编核审。进入作者修改阶段的稿件,编辑部将通过邮件通知作者,作者可登录投稿系统查看修改意见,并应在要求的时间内完成修改,上传修改稿和修改说明。核审阶段由主编对稿件作最终审查,并结合审稿意见和修改情况决定录用或退稿。经过外审的退稿稿件,作者可以登录投稿系统查看修改建议。
3.3 录用与发表
作者收到录用通知邮件后,应在本刊官方网站下载并填写著作权转让声明书,全体著作权人签字后将扫描文件上传至系统中。
稿件录用后,进入编辑加工阶段,责任编辑根据稿件的录用顺序、编辑部的选题计划安排稿件的编辑加工时间。编辑加工开始后,责任编辑将与作者邮件联系,提出修改意见,由作者完成修改。达到出版要求后,编辑部对稿件进行排版和校对,并请作者审读校样,通知作者缴纳版面费。完成校样审读的稿件即进入候选序列等待组版、发表。发表后,编辑部向作者邮寄样刊2 册。
录用的稿件如需正式录用通知,请与责任编辑联系。如遇特殊情况急需发表,请至少提前 2 个月与责任编辑协商发表时间,编辑部尽量满足刊期要求。
3.4 校样审读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报社、期刊社可以对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删节,对内容的修改,应当经作者许可。
在编辑加工过程中,对论文内容的修改一般由责任编辑与作者协商完成,但在编辑加工和校对过程中,可能有少数文字性修改未事先征得作者同意。为充分尊重作者的修改权,论文在定稿前需经作者审读校样。
在校样审读过程中,作者应通读全文,检查文字、图表、数字的准确性,其中需着重检查插图中的文字、正文中的公式以及英文摘要是否完整、正确。
在校样审读阶段,作者只能指出文中出现的明确错误,不应再修改论文内容。作者必须在 48 小时内回复审读结果。
4 著作权
4.1 著作权转让声明书
所有录用稿件必须提交著作权转让声明书扫描文件。请作者在本刊主页下载著作权转让声明书电子文件,填写有关信息后打印,经全体著作权人签字,并将扫描文件上传至系统中“著作权转让声明书”的对应位置。
根据著作权转让声明书的有关内容,自稿件在《汽车工程师》杂志首次公开发表之日起,其汇编权、翻译权、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在全世界范围内转让给《汽车工程师》编辑部。
4.2 作者享有的权利
稿件发表后,编辑部以稿酬的形式向作者一次性支付著作权转让费用,作为对著作权转让行为的物质补偿。
稿件发表后,作者可以(自行或授权第三方)将该作品汇编在非期刊类文集中出版,由此产生的收益由作者享有。除此之外,未经编辑部书面许可,作者不能再行使已转让给编辑部的权利。
5 学术道德
5.1 应遵守的学术规范
5.1.1 投稿过程
基于同一研究的、具有密切继承关系的研究成果最好向同一期刊投稿。如作者希望将已经投稿的稿件转投另一期刊,须经所有作者同意并正式撤回稿件,接到原投稿期刊的书面确认后,方可将稿件投给别处。
5.1.2 研究成果的署名
GB 7713—1987《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规定:在学术论文正文前署名的个人作者,只限于对于选定研究课题和制订研究方案、直接参加全部或主要部分研究工作并作出主要贡献,以及参加撰写论文并能对内容负责的人,按其贡献大小排列名次;参加部分工作的合作者、按研究计划分工负责具体小项的工作者、某一项测试的承担者,以及接受委托进行分析检验和观察的辅助人员等,均不列入。
对论文有实质性贡献,应当列为作者的人员,其署名权不能被剥夺,即不得将其排除在作者名单之外,除应本人要求或保密需要外。署名不能受到职位、职称、学历等因素的影响。仅争取到研究资助,收集数据,提供试验条件,提供资料或写作上的协助,或者对研究团队进行一般性的管理监督等的人,不能享有署名权。不享有署名权,但对研究工作作出了贡献的个人或组织,可在论文的致谢部分对他们的工作加以说明,并事先获得其同意。
5.1.3 引文规范
通常,已发表的文献可以不经作者授权自行引用,本刊发表的论文不得引用未正式发表的资料。引用应当出于学术目的,并遵循一定的规范,在引用时应避免以下行为:
a. 著而不引。将原作者的研究用自己的语言叙述,并当作自己的论述而不注明出处,属于剽窃行为。
b. 引而不著。以引注或改写/转述引文的内容构成自己论文的主要部分或核心内容,属于剽窃行为。
c. 有意漏引。在引用文献综述特定领域的研究、或者佐证自己的研究时,应当公正地涵盖已有的研究。如果为了减少工作量而故意不去查阅部分文献,或只选择对自己研究有利的研究,或为突出自己研究的意义而不提及某些已有研究等,即为有意漏引。
d. 过度他引。为了造成查阅了大量文献资料、研究基础扎实的印象,故意在论文中加入大量实际没有参考或引用过的、或者与本文论题无关的文献,作无关引用、无效引用,是一种伪注。
5.2 学术不端行为的界定
5.2.1 杜撰
按照某种科学假说和理论演绎出的期望值伪造虚假的观察与试验结果,从而支持理论的正确性或者确认试验结果的正确性。
5.2.2 篡改
用作伪的手段按自己的期望随意改动、任意取舍原始数据或试验,使得结果符合自己的研究结论、支持自己的论点。
5.2.3 剽窃
将他人的科研成果或论文全部或部分原样照抄,并以自己的名义发表的欺诈行为。不仅包括对他人作品字句、内容的直接使用,也包括对他人学术论著的思想、观点、结构、体系等元素作为自己论著的基本元素加以使用并发表的行为。通常表现为不注明学术思想、学术观点的出处来源而随意使用。
编辑部在稿件预审、作者修改、组版阶段利用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进行检测,对文字复制比超过一定比例的稿件进行人工比对,认定是否存在剽窃行为。
5.2.4 一稿多投
将同一稿件或基于同一组数据资料而只有微小差别的稿件向多家期刊投稿,或者在第一次投稿期刊退稿(或作者正式撤稿)前投给其他期刊。编辑部利用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对一稿多投行为进行监测。
5.2.5 重复发表
作者将已经发表的论文,全部或部分,原封不动或仅作细微修改后再次投稿,或者将多篇已发表论文,各取其中一部分重新组合后再次投稿。
5.2.6 不当署名
含有下列作者的论文认定为存在不当署名行为:
a. 虚构作者。与论文的研究工作没有直接关系,但因其在相关领域的声望而被列入作者名单的人员。
b. 荣誉作者。对论文涉及的研究没有作出符合作者身份要求的贡献(可能为该研究提供资金资助或试验条件,也可能仅为其他作者提供帮助但并未真正参与该研究)而被列入作者名单的人员。
c. 互惠作者。对论文涉及的研究没有作出符合作者身份要求的贡献,在对方的论文中相互署名的人员。
d. 权势作者。对论文涉及的研究没有实际贡献,因其是论文中的研究工作所在机构的领导或对该研究有领导责任,被列入作者名单的人员。
5.2.7 标注虚假项目
标注与研究工作无直接关系的资助项目(课题),或者杜撰资助项目(课题)。
5.3 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
为了维护学术道德和《汽车工程师》的学术声誉,学术不端行为查实后,按以下办法处理:
对一稿多投、不当署名、标注虚假项目和文字复制比在 40%以下并经人工比对认定为剽窃的行为,有关稿件作退稿处理,相关作者的其他投稿延缓处理,对责任者,编辑部 1 年内不再接受有其署名的投稿。
对杜撰、篡改、重复发表和文字复制比达 40%及以上并经人工比对认定为剽窃的行为,有关稿件作退稿处理,对责任者,编辑部 2~6 年内不再接受有其署名的投稿,并向同类期刊通报。如果有关稿件已发表,编辑部向责任者所在单位及其学术委员会、相关资助项目管理机构举报,对已发表的论文作公开撤稿处理,终止其在各渠道的传播,将责任者列入黑名单管理,无限期拒绝接受有其署名的论文。
6 录用后
6.1 费用
编辑部免收版面费和审稿费。
6.2 稿酬
编辑部以稿酬的形式向作者一次性支付著作权转让费用作为对著作权转让行为的物质补偿。稿酬支付标准为 25 元/千字,每面以 1.7 千字计,根据已发表论文的版面计算,不足 1 面的部分按实际占有版面的比例折算。
6.3 数字发行渠道
请查阅本刊主页“数字阅读与期刊订阅”栏目。
7 自荐为审稿人
请查阅本刊主页“下载”栏目审稿人自荐说明。
8 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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